第三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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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篇

  直到下班他还没给我打电话。我一刻不落地攥着手机,吃饭上厕所都不敢离身。有人打趣说我业务真忙。我实在没有心思还击,我觉得自己象一条缺少空气的鱼。我失恋了。失恋是一种复合的感觉,失落、失望和失意。我是不是太认真了。于他,就是一句客气话。

    

    下班刚进家门,电话铃就响了。是他,说是把记电话那张纸落在店里了,但是背下了我家的电话,所以现在才打。我又浮出水面了。半个小时后,我从阳台上往下看,他形销骨立地站在草地旁边。心中升腾起一种别样的牵挂。现在想起来,就是一种前世今生的感觉。

    

    我们去我的一个朋友福建朋友开的茶馆喝茶。喝茶是我很钟情的一种消遣,可以古今中外,也能够神游太虚。特别喜欢看悬壶高冲一招,水冲茶,茶迎水,水沫茶香,游龙戏凤一般。我的龙坐在对面,打量他的凤温壶烫盏。他说:“你真的挺好的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告诉你我所有的一切好吗?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很想听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我觉得我挺苦的,从小到大都没有快乐过。”这句话我令我萌生起一种女人的责任感,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为此心力憔悴。然而世间万物,皆有定数,我纵然红袖善舞又能怎样?

    

    初恋的女孩因为嫌他是个穷小子嫁到了佳木斯。虽然只跟她在过马路的时候拉过一次手,但是新郎不是我的感觉还是让这个男孩离开了长春。以后就跟一伙黑社会的人混在一起,过着四处漂泊的生活。这个传统故事从失足少年开始,接着他幡然有悔。

    

    :“我们东北有句土话,父唤八百,母唤一千。我妈在我走后天天叫我的名字,我听到了。于是,我不顾一切地逃出来了。可是亲戚朋友谁也不敢收留我,家里天天有人来查。有家不能归,就找了附近的一个小镇躲起来了。住在一个小旅馆里,认识了那家人的女儿。比我大几给月。当时她已经有个谈婚论嫁的男朋友了。我是个城里来的漂亮小伙子,至少那时候是的。她说在梦里见过我。可是我不相信,她不是个会做梦的人。二十天后,我和她在她舅妈家的一个小屋里发生了关系。第一次只有五分钟,一点感觉都没有。后来她就成了我女朋友,现在也是。可是我们的关系实在太糟了,除了吵架,就是冷战。从来没有开心过。想分开,人家救过你啊。我为自己当年的冲动付出代价了,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真的没有爱吗?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连她都说,我跟她是混日子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我是不是应该高兴,他和她同床异梦。可是发誓,我真的没有一点轻松。从那时开始,我就为他背上了一辈子十字架。我接受这些飞来的苦难,谁叫我爱他。感情这个玩艺儿,又耗马达又耗电。

    

    :“那就分开?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我爸我妈一句话,管咋人家救过你。她呢,每一样都得顺着他的心,否则就是忘恩负义。我好象欠所有人的,就是没人欠我的。”这句话在他27岁之前是对的,27岁那年他终于遇到了第一个欠他的人,而且肯定是前世欠了他姻缘签,今生又欠了生死债。如果有来世,该我是债主了吧?

    

    我跟他谈我的大学生活,谈围在草地弹《月夜》的毕业前晚,谈那种只谈情不说爱的校园爱情和我的两个大学男朋友,谈我从小到大出的各种各样的丑,谈现在单位里人事的纷争、老板的小蜜、同事的家长里短。我发觉自己在这个男人面前很轻松,好象即使是脱guang衣服,也可以很镇定的跟他说话的样子。“安排摆布只为他,身外无心不着魔。若向画眉深浅看,迷人岂止髻堆螺”。可我一个小女子,我的躯壳只有21岁,又哪里明白呢?

    

    他听,他笑,他想,他看着我。脸太瘦了,抬头纹很深,鼻子很坚毅。眉毛好浓,眼里有种迷离的光。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?

    

    她说,我听,我想,我笑,她不敢看我。头发本来有点左右厚薄不均,我修了两次,现在出形儿了。她眼里都是笑。夹着南方味儿的普通话很好听。是个没有受过苦的小女孩。如果就这样一直听她说下去,我也许会忘掉一些事,快乐起来。

    

    我喝口茶,茶味儿有点淡了。他为什么这么温柔的看着我?是一种职业习惯吗?此时此刻,我是他的一个朋友还是他的一个顾客?

    

    我的目光怎么离不开这个小女孩?女人我早就看穿了,虚伪、势力、好色,洗过头,湿漉漉地坐在镜子前时都是一样的丑。但是这个小女孩象一朵小花一样在镜子前盛开。

    

    拜托他别看我,看就罢了,别笑,笑就罢了,别那样笑。唉,这个男人好桃花。“我爱他神情倦倦风度翩翩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她干吗低头不说话了?她是觉得我无趣了?我是不善于表达。我为什么要表达?那个女人只要钱和性,顾客只要他们的头发,风骚的老板娘只会上下的打量。

    

    我方寸大乱,起身去洗手间,其实我只是想用冷水洗个脸。他说他也去。同时穿过一个圆拱的小门,忽然我们的手就拉在了一起。说是忽然,就是不知道是谁主动。虽然这个问题关乎在以后的相处中我们谁占上风,虽然他一直谦虚地承认是他先伸出手的,虽然我当然喜欢凤求凰不满意凰求凤,但是我实在不能昧着良心说话。

    

    他的手很瘦,但是好热,握得我有点生疼。

    

    她的手很软,凉凉的,让我有点别想。

    

    他爱我吗?

    

    我该怎么爱她?

    

    :“阿梓,我是个大工,你是个白领,我怕给不了你什么?”他说话的表情很忧伤,有点欲说还休的架势。

    

    :“我不要什么,只要跟你待在一起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没有想到,正是这个待在一起,成了我们最大的难题。以前是咫尺天涯,现在是海角天涯。

    

    如此是你浓我浓,春风一度的三天。

    

    第四天,阿拉伯数字中中国人最忌讳的第四天,命运宣判:“阿梓,你死缓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他在电话里用极快的语速说,他结婚了,有个一岁的孩子,他必须告诉我真话,对不起。风声陡起,一时之间沉了情天,断了陆地。从此我就落下了一个病根,一听到他说对不起就泪如雨下。因为,这三个字,根本就是个结束语。

    

    爱情从两点迅速拉成三点,显然,我落入了一个痛苦的俗套。

    

    我说我要见你。

    

    于是我站在他店的对街,看他穿过如水的车流向我走来。这个男人,他不是有女人,是有妻子。我凄惶地摸一把眼泪,谁能告诉我我在哪里,我是谁,我从那里来,要到哪里去?

    

    他用一种很心疼的语气说:“我以为你会冲到店里给我一耳光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我不会做伤害你的事。永远不会。”也许别人的永远是我爱你。可这是我的诺言。这个诺言没有前提,没有期限。

    

    他说他会跟她离婚,不是为我,是他长久的打算。我看着他,知道他在吐出一些声母、韵母,并且能把这些声母、韵母拼成独立的汉字,但我完全不明白这些汉字串成的意思。罗敷啊罗敷,如果第一天你就知道使君有妇,还会不会爱上他。我问了自己一万八千遍,得到的的答案是承受。

    

    曾经有个同学叫刘小川,我至今记得他的名字,他是我整个小学时期最同情的人物,原因是他父母离异。阿梓为人之女,阿铭为人之父。我方才明白,人的伦理道德观是无法选择的。说明白一点,就是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。

    

    我居然对他说抱抱我。他居然说他爱我,然后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吻我。这是我第一次要求他抱我,是他第一次说爱我,也是他第一次吻我。忽然想起一句很不合时宜的话:“有心报国,无力回天。死得其所,快哉,快哉!”

    

    当然,这样的勇敢只有没受过伤的人才会有。我们无知,所以无畏。我们似乎完全忘记了三角形的第三个角。我们的恋爱好象跟普通的情侣没有什么分别。打很长很甜蜜的电话,从班上溜出来接我下班,在北京夏天闷热的空气中坐在街沿上等他干完最后一个活儿,然后他把大布抖干净,点一支1.0的中南海香烟,拉起我的手,穿过几条小街,回到我家院子里那棵好大的榆树下,说半个小时的话,然后各自回家。中间她一定会打电话来。他一定会皱着眉头,看着来电显示,向前走几步,背对着我,说他正在路上。那时我会感到一点依稀的痛苦,但是转瞬即逝。

    

    我推掉一切逛街、聚会、吃饭,拼了命的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时间。好象我生命中的其他一切忽然都被抽空了,只剩下等待。等他干活儿,等他下班,等他来牵我的手。写到这里,我下意识地看一眼自己的手,停了下来,很小,很白。那是他当年啧啧不已的。他的手呢。我不用努力就回忆起了他欣长的手指和掌心的温度。一时有点记不清那句话,是相濡以沫,莫若相忘于江湖呢,还是相望于江湖呢?

    

    到现在我还清晰的记得有个不算热的下午。我们通了一个小时的电话,他说他单脚着地依着巴台接电话,腿有点发麻。我说:“我是不是很唠叨?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不,我喜欢跟你说话。我十年说的话也没有一天跟你说的多。不是不想说,是没有人说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我明白了。你就是古代的一种兵器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什么兵器?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剑!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我是贱,我喜欢耳朵被你虐待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好,晚上再虐待你。现在你干活吧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行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我放下电话,玩弄他送我的剪刀。那把剪刀为他赚了不少钱,却一分也没攒下。他说什么都没意思,攒钱还有什么意思。可是遇见我就后悔了,有钱多好。我说好啊,你在暗示我是个爱钱的女人。他摸着我的头发说:“阿梓,你是个美好的女孩子,我想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给你。而钱呢,是必须的。”忽然手机又响了,是他,他说他想见我。

    

    :“啊?那怎么办?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你下来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我高兴得发狂,奔下楼,看见他站在那里,表情象个彷徨的少年。他解释说那是因为我是他的初恋。唉,郎君啊,你何苦用这个不吉利的字眼呢。我完全不介意恋字前面是不是有个美如残荷的初字,只希望它大红大绿,俗里俗气的修成正果。

    

    :“我明天休息一天。可以陪你一天。”但不是一整天。我有些心燥,我得禅定。

    

    他一大早来敲我的门,我当然是逃班在家。这是他第一次进我的小屋。一室一厅一男一女。他把我抱到腿上,亲亲的,但很久的吻我。

    

    :“你怎么,这么吻我?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小心翼翼的象碰个玻璃娃娃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他笑。

    

    这个家伙,还不接招?我把头藏到他怀里,横下一条心,自己的男人嘛,说了又怎么样?:“你怎么从来不,不,法式的那种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他看着我,满眼都是笑。把我的头使劲往自己怀里压:“丫头,你说是我为什么不呢?”

    

    我脸如桃花,我豁出去了。:“因为你有病但有良心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他想了一下,大笑起来。我仰头看他,他忽然低下头,舌头温柔地伸进我的,然后是交织。

    

    :“丫头,我是不敢碰你。我是个,是个已婚男人。”他的语气很消沉,但意思很挑逗:“离了婚就跟你作爱。”虽然我可以跟任何一个男人大声谈论食色性也,人之大欲,但并不意味当我心爱的男人说出这样的话时,我能不羞涩地不看他。空气中有种暖暖腻腻的香,夹杂着混合型香烟的味道。彼此的身形在对方怀里浮动,他手心潮热,我手心冰凉。

    

    这个男人让我窒息。谁说爱情是空气,爱情让人没有空气。

    

    这个女人带给我太多快乐梦想。

    

    心猿意马,浪蝶狂蜂。我们两个同时站起身,说:“走。”也许潜意识里,性是一种尘埃。可是本来无一物,何处若尘埃?这对凡夫俗女,实在是大可不必。又或者是落入了一个俗套,以为敲锣打鼓咿咿呀呀整装亮相一定是整本戏的引子?唉,可惜我俩的戏太短了,容不得这么长的引子。

    

    于是我们去看电影。是他提出来的。他说很愧疚,因为他没做到一个男朋友传统的在谈恋爱期间该做的事,比如看电影。到了电影院,他就很着急地去找小卖部,非要买可乐和薯片。我说我不渴也不饿不想吃,他非要卖,脸都急红了。这是我们第一次红脸,原因是他认为这是每个男朋友在看电影时该为女朋友做的事?

    

    我恍然大悟,涕笑皆非:“你怎么这么八十年代?你到底谈过恋爱没有?”

    

    :“没谈过恋爱,不会谈恋爱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眼前这个男人,经历得太多的是艰辛的生活。感情,对他真的是一种很奢侈的东西。我掂起脚尖拍拍他的头发,拿了可乐薯片,说:“传统来说,你该买爆米花。”多年以后想起来,竟成为我记忆中的亮点。不知道他的心中,有没有可以成为亮点的回忆?我本来已经飞升的心又打落凡间,我还是在乎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。色就是色,空不了,这个禅机可以说,但不可以悟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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